职能部门

医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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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 负责根据医院整体规划,制定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制定医疗质量、医疗安全管理方案、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;督查医疗工作制度,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临床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;定期督查临床科室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;定期检查在院现病历质量;督查临床医疗工作的合法性,审查医师资格,办理执业医师注册、变更等事务;组织、协调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、疑难病例讲座、重大手术讲座和审批、院内外会诊工作,组织、协调重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;负责对医疗争议进行调查,协助做好医疗纠纷的协商、诉讼处理等工作;负责病历调阅、复印的审批工作;做好医院病案信息的录入、整理归档,落实病案终末质量控制管理,管理临床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;组织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、考核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,负责住院总医师的管理及医师进修的选派;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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